屈老师范文网

幼儿园教师教育笔记《该给幼儿多一些精神鼓励还是物质奖励》

栏目:综合教养笔记 来源:老师投稿
幼儿园教师教育笔记《该给幼儿多一些精神鼓励还是物质奖励》

  该给幼儿多一些精神鼓励还是物质奖励

  案例背景:

  我们知道奖励可分为两种即“物质奖励”及“精神奖励”。在需要孩子完成一件事情,或当孩子取得点滴进步时,我们都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但我们往往存在着一个误区就是:孩子更喜欢的和更需要的是物质奖励。因此,就经常给孩子许下物质奖励的承诺,并且不去管承诺的奖励是否能够实现。不能兑现的承诺是对孩子的一种欺骗,过多的物质奖励又是一种溺爱孩子的表现。

  案例描述:

  案例一  有一天上午,我正准备给孩子们上课,可任凭我大声地喊了几声:“小朋友,请安静、请坐好。”可他们都好像没听见似的,教室里仍然吵闹一片。于是,为了让孩子们能安静下来上课,我就许诺说:“谁安静坐好,上课认真的话我就奖励给他吃巧克力。”我的话音刚落,教室里就一片寂静,小朋友也都各个坐好了并认真的听课了。可是到了中午由于我的身体不舒服没有去买巧克力,所以下午我的承诺也没有能兑现。第二次我再用此方法时就一点也不灵了。

  案例二  有一天吃午饭时,远远小朋友就是不肯进餐。经过一番询问,得知今天是他的生日,他妈妈跟他说好了中午来接他去吃大餐的,可等了好一会,不见他妈妈的身影,于是远远就哭了起来。经过我的劝慰,他才勉强吃了半碗饭,但是眼泪还挂在小笑脸上。饭后到寝室午睡,远远就是不肯脱衣服,嘴里不停的念叨:“妈妈说要来接我的。”看着孩子满眼的期盼和肯定,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好说歹说总算是把他哄劝上床了,可他始终睁着一对泪汪汪的大眼睛不能入睡。

  案例分析:

  孩子确实需要鼓励和奖励,但奖励和承诺不是利诱和随意许诺!上面的第一个案例中,我对孩子们许下了“奖励巧克力”的诺言,但是我却没能实现。到了下午我以为孩子们对我的许诺不记得了,于是也没能对这件事做解释。这说明我对这件事不够重视,如果我能对这件事向幼儿做一个解释,并在第二天马上履行承诺的话,就不会像“案例一”那样失信于孩子了。而且这个时候精神鼓励往往比物质奖励更有效。如说一句:“看谁坐得好,让老师来亲亲他。”

  案例二中的妈妈的一句敷衍、随口的许诺,可孩子是当真的,让孩子难过了一天。如果妈妈说的是:“孩子,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又长大了一岁,妈妈想看到你进步了。”这些话既亲切又让幼儿容易接受。

  案例反思

  1、物质奖励应适当

  我赞成给孩子适当的物质奖励。在孩子看来,只要是能满足他们的心愿的事都会使她他们快乐。老师和家长们平时要留意他们最想得到的是什么,最需要的是什么,有时还要有意不让他们太容易得到,这样他会更觉得珍惜。据报道,西方国家,家长一般只在节日孩子的生日时才送孩子礼物,平时不给孩子购买礼物。我认为这种做法很可取,既能养成孩子良好的用钱习惯,又能使孩子更加珍惜它们的所得,不会造成攀比的虚荣心。决不能以奖励为诱饵,要求孩子做什么,这样实在教孩子讲条件,他会和你讨价还价,其副作用很大。

  2、重视精神鼓励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切实的感觉到精神鼓励在孩子行为规范中的作用远胜于物质奖励。经常听到有些家长抱怨说:“给他买东西前对我们的要求有求必应,可好东西刚买没多久,就把我们的要求望到脑后去了,真气人!”相反孩子会对一些精神鼓励很在乎。例如,有的孩子会对幼儿园发的小红旗、小红花很重视,省至老师的一句表扬也会让他们兴奋不已。有一次听到一位家长说:“老师,真惭愧,我给他买了这么多好玩的、好吃的,还不如你给他在额头商店的一个宏掂掂作用大,一个红点点就让他听话了许多。”

  3、利诱、许诺对孩子的危害

  “如果你上课认真了,老师就给你好吃的。”

  “如果你自己吃饭了,妈妈就给你买冰淇淋吃.”

  我们常常对孩子进行这利诱、许诺的教育。这种“如果…就…”的教育方式。进一步讲,以某种许诺作诱饵,已达到让孩子听话或约束自己的目的,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或者是培养了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一种失败的教育。因为这种教育方式等于告诉孩子“如果按我的要求去做,你就能得到好处。”孩子年龄小,不能理解“如果”这个前提,他只记住了你答应他的结果。还有的许诺是不现实和不可行得,对孩子的利诱或不正当的许诺会让家长、老师在孩子面前失去了威信,他们的结论是:“如果你不给我买XXX,我就不XXX。”而这种讨价还价还会不断升级,如此下去,将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危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