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班的音乐活动开始了,老师正带领小朋友一起学唱歌曲。这时,有两位小朋友趁大家唱歌时,在人群堆里你推我打。待这个活动单元结束后,我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教育。“刚才小朋友在唱歌时你们为何打闹?”“我们没有打闹。”他俩竟然不承认。我问全班小朋友有没有看到他俩打闹,大家都说看到了,并大声喊:“老师,罚他俩站到前面去!不许吃饭!”等等。看他们的神情个个欢呼雀跃,异常兴奋。我不禁陷入了思考……孩子为什么会有这种幸灾乐祸的心理?我想这和教师的教育观、儿童观发生了偏差有关。由于教师平时在教育活动中有意或无意地有过这种批评幼儿的行为,如孩子打闹得出格时,教师有时会沉不住气,表现出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这就给孩子留下了印象。孩子有好模仿和喜欢顺应老师的心理,于是在发生同类现象时,孩子为了讨好老师就会说出这样的话。被指责的孩子在班里会觉得自卑,得不到尊重而心理压抑,从而不喜欢上幼儿园乃至影响孩子的个性健康发展。而指责别人的孩子,刚开始,并不懂得幸灾乐祸,但长期这样,也会发展成为一种习惯心理,成为一个自私、狭隘的人。因此,教师在平时的教育活动中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平时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既尊重孩子,又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其次当孩子犯错时,要有正确的态度和艺术的方式,耐心引导,悉心教育,如提醒孩子换位思考,和孩子共同分析犯错原因,从而提高孩子的评价能力。问题看似出在孩子身上,其实还是要追溯到教师的教育,“从孩子的行为看教师的观念”这话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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